環保邊督邊改信息專欄
環保邊督邊改信息專欄
群眾信訪舉報轉辦和邊督邊改公開情況一覽表(第九批)
來源: 發布時間:2020-09-30中國建材集團對督察組交辦的信訪件高度重視,嚴格按照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的相關要求,明確邊督邊改工作要求和反饋時間節點,及時跟蹤、落實、反饋辦理結果,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著落,確保辦理質量,讓群眾滿意?,F將信訪舉報件辦理情況公布如下:
序號 | 受理編號 | 交辦問題基本情況 | 行政區域 | 污染類型 | 調查核實情況 | 是否屬實 | 處理和整改情況 | 是否辦結 | 責任人被處理情況 |
1 | D2ZGJC202009220002 | 凱盛集團華益公司使用油墨產生有機揮發物,該企業去年9月增產時未征詢當地居民意見并存在夜里氣味熏人、凈化環保設備安裝不夠、與生活區距離過近等問題,舉報人向當地及省督查組反映,省督查組回復該企業通過檢測,舉報人表示該企業白天排放合格,但晚上仍存在氣味熏人影響空氣環境的情況。 | 安徽省蚌埠市 | 大氣 | 經調查核實,該舉報不屬實。 1.對舉報內容“該企業去年9月增產時未征詢當地居民意見”的調查結論為不屬實。 2019年,凱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蚌埠華益分公司(以下簡稱蚌埠華益)進行了手機蓋板項目擴建,該項目只增加了切割和精雕等設備,不涉及大氣污染物排放,按要求編制了《安徽省蚌埠華益導電膜玻璃有限公司手機保護蓋板二期工程擴建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 按照《大氣污染防治法》《行政許可法》《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信息公開機制方案》等要求,高新區生態環境分局在受理《安徽省蚌埠華益導電膜玻璃有限公司手機保護蓋板二期工程擴建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后,于2019年3月29日,在蚌埠市生態環境局網頁進行了公示,公示期間,未收到反對意見。高新區生態環境分局于2019年4月30日出具了《關于安徽省蚌埠華益導電膜玻璃有限公司手機保護蓋板二期工程擴建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批復的函》的批復文件(蚌環高許〔2019〕18號)。 2.對舉報內容“與生活區距離過近”的調查結論為不屬實。 (1)蚌埠華益于2003年在高新區建設,2004年投入運營;周邊綠地小區于2010年開工建設,2012年交付使用。 (2)蚌埠華益建設項目均及時辦理了規劃許可、安全環?!叭瑫r”等合規手續,符合國家、安徽省的各項要求。 (3)蚌埠華益衛生防護距離符合《制定地方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的技術方法》(GB/T 13201-91)標準。 3.對舉報內容“該企業白天排放合格,但晚上仍存在氣味熏人影響空氣環境”的調查結論為不屬實。 (1)高新區管委會和高新區生態環境分局分別于2019年10月21日和11月28日委托第三方機構對蚌埠華益公司進行了晝夜全面檢測,并分別出具了檢測報告(報告編號:AHJYHJ10022019;ZC201911040),根據《揮發性有機物無組織排放控制標準》(GB37822-2019),檢測數據均未超標。 (2)蚌埠華益分別于2019年11月1日和11月28日委托第三方機構進行了全面檢測,出具了檢測報告(報告編號:E2019(W)100063;ZC201911040),檢測數據均未超標。 (3)針對此次舉報,蚌埠華益立即向當地政府進行了報告,并于2020年9月23日委托第三方機構進行了晝夜檢測,根據最新檢測結果(報告編號:AHJYHJ090492020),均未超標。 (4)蚌埠華益晝夜產能一致,且新增環保設備與車間凈化排氣系統串聯設計,如環保設備不啟動,生產將無法正常進行。截至目前,環保設施一直處于正常運行狀態。 4.對舉報內容“凈化環保設備安裝不夠”的調查結論為不屬實。 蚌埠華益在高新區生態環境分局及其組織的環保專家指導下,在達標排放的情況下,主動配合,設計新增了三套廢氣處理設施。2019年12月5日,環保設備經驗收合格后投入使用,并組織開展了環境影響后評價,評價結果符合要求,并報高新區生態環境分局備案。 通過座談參觀等多種方式,獲得周邊居民認可:蚌埠華益曾于2019年12月5日主動申請高新區生態環境分局邀請綠地世紀城業主委員會代表8人前往公司現場座談和參觀,通過生產工藝的介紹和環保專家的專業解答,消除了投訴人的誤解;在“回頭看”過程中,高新區生態環境分局多次對蚌埠華益公司進行現場檢查,新增環保設備均正常運行;高新區生態環境分局通過對周邊居民的多次走訪調查,周邊居民對整改成效都比較滿意。 整改成效獲得地方環保部門認可:2020年5月,蚌埠市高新區管委會將蚌埠華益社會責任意識較強,在達標排放情況下,主動新增環保處理設施作為典型案例上報中央環境保護督察蚌埠市整改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備查文件: 1.手機蓋板二期擴建項目環評公示內容及環評批復(蚌環高許〔2019〕18號);2.高新區管委會委托檢測報告(AHJYHJ10022019);3.高新區生態環境分局委托檢測報告(ZC201911040);4.蚌埠華益委托檢測報告(E2019(W)100063)、(AHJYHJ120032019)、(AHJYHJ090492020);5.高新區管委會《關于報送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典型案例的通知》;6.環保設備保持正常運行的情況說明;7.項目衛生防護距離符合性分析說明;8.后評價報告 | 不屬實 | 不涉及 | 是 | 不涉及 |
2 | D2ZGJC202009220003 | 北新建材在山東棗莊和遼寧省鐵嶺市都生產石膏板,都有有機廢氣產生,沒有安裝有機廢氣回收處理裝置,舉報人也是做石膏板的小廠,做石膏板都會添加膠,添加膠烘干的時候會產生voc,但是量很少,環保局檢查他們的時候說他們沒有安裝廢氣回收裝置,但對待北新建材卻不管。 | 山東棗莊山亭經濟開發區 | 大氣 | 經調查核實,該舉報部分屬實。 1. 關于有機膠:北新集團建材股份有限公司棗莊分公司和鐵嶺分公司在生產過程中未在原料中添加有機膠,僅在產品成型階段上下護面紙搭接處使用少量白乳膠(詳見備查文件設備照片),白乳膠的檢測報告表明,總揮發性有機物含量為28g/L,遠小于《(HJ 2541-2016)環境標識產品技術要求 膠粘劑》標準中的40g/L限值。 2. 關于廢氣:棗莊分公司按照棗莊市山亭區環保局要求,執行《揮發性有機物無組織排放控制標準》(GB37822-2019)附錄A、《揮發性有機物排放標準 第6部分:有機化工行業》(DB37/2801.6-2019)表1濃度限值標準,工廠需達標排放。棗莊分公司石膏板廠廢氣經山東宜維檢測有限公司檢測,干燥機廢氣VOCs排放濃度為≤9.97mg/m3,揮發性有機物排放濃度遠低于排放標準要求。未安裝揮發性有機物處理設備。 鐵嶺分公司有機廢氣排放按照鐵嶺市環保局要求執行《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中二級標準要求,其中甲醛排放標準限值為:25mg/Nm3,二甲苯排放標準限值為:70 mg/Nm3。鐵嶺分公司有機廢氣經遼寧天圓檢測有限責任公司檢測,甲醛實測排放濃度≤3.6 mg/Nm3,二甲苯實測排放濃度小于1.5×10-3 mg/Nm3,有機廢氣排放濃度遠低于排放標準要求。未安裝有機廢氣處理設備。 備查文件: 1.棗莊分公司關于揮發性有機物排放的說明; 2.鐵嶺分公司關于有機廢氣的排放情況說明; 3.白乳膠采購合同; 4.設備照片 | 部分屬實 | 棗莊分公司、鐵嶺分公司計劃10月份完成安裝光氧等離子復合廢氣處理器并投入使用。 | 是 | 不涉及 |